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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辦理。

二、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中途入學(園)者,各校最遲應於入學(園)核准日7日內完成加保作業。

三、學生團體保險保障內容簡要說明(詳請參學生團體保險作業手冊):

(一)身故:100萬元。

(二)失能:5至100萬元。

(三)失能生活補助金:

1、1級失能:每年15至30萬元。

2、2級失能:每年11.25至22.5萬元。

(四)住院醫療:限額5萬元。

(五)傷害門診:限額5千元。

(六)專案補助重大手術:限額20萬元。

(七)燒燙傷及須重建手術:限額3萬元。

(八)集體中毒慰問金:定額3千元。

四、提醒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若有辦理其他教學活動,請另行投保相關責任險。

五、學生團體保險作業手冊(每校2冊/A5大小)與投保通知書已於學期初寄發至學校,相關承辦人員請參閱。

六、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如有投保及繳費相關問題,請儘速洽詢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免付費學保專線:0800-03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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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cheskltw@gmail.com

No.26, Ln. 46, Zhonghua Rd., Zhongshan Dist., Keelung City 203, Taiwan (R.O.C.) Tel:02-24225530 Fax:02-2422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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