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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Latest News 有意願申請114年度市外介聘之教師,請洽人事室領取申請表。
說明:
一、參加介聘人員,開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時,應附最近一個月(114.03.29-114.04.28)之足資證明申請介聘原因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不可省略記事)。
二、「獎懲積分」之近5年(109.04.29-114.04.28)之獎懲紀錄。
三、持近5年進修學分成績單採計研習積分,請併檢附當初申請進修學校同意簽或已畢業之敘薪通知書,請注意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之研習時數有無重複採計時數情形。
四、現為留職停薪人員申請介聘,請檢附復職核准函。
五、請介聘人員114年4月30日(星期三)至南榮國小參加積分審查時(公假課務自理),請攜帶證明文件正本查驗(成績考核通知書請攜帶所有任職年度)。
六、介聘人員參加第二專長介聘,請檢附學校開立之授課證明書(具3年內任教1年以上,當年度每週授課1/2以上)。
七、介聘人員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日當日無法親自參加審查,請被委託人員攜帶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供查證。
八、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