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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Latest News 行政院函以,為振興花蓮縣觀光,自本(113)年5月2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請鼓勵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一案,請查照轉知。
行政院來函有關放寬至花蓮縣觀光消費國旅卡休假補助費措施:公務人員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持國旅卡至花蓮縣合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不限行業別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並於本年度國旅卡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