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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稱:約 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二、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候補期間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經本次甄選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

、 報酬以約僱五等 280 薪點計酬,每月薪資約 36,316元;勞保、健保、離職給與等悉按相關規定辦理

、 約僱期間:職務代理期間自即日起至民國 113 年 8 月 31 日止於本校護理師銷假上班前一日解職惟若因經費來源不足即停止僱用)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停止僱用 。

、 工作地點:基隆市中山區中華國民小學基隆市中山區中華路 46 巷 26 號)。

六、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 2 6 1 及 28 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

(三)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年以上之經驗,並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

(四)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七、工作項目:

(一 ) 辦理學生及教職員工之健康照護、學生健康檢查及協助預防接種事宜 。

(二 ) 辦理 學生視力保健、口腔衛生及缺點矯治事項 。

(三)辦理衛生保健宣導及健康促進、協助督檢食品及飲料、飲水衛生事項。

四)  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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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cheskltw@gmail.com

No.26, Ln. 46, Zhonghua Rd., Zhongshan Dist., Keelung City 203, Taiwan (R.O.C.) Tel:02-24225530 Fax:02-2422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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