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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教署108年12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46847A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貴校利用集會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

三、請於109年1月10日(星期五)前,將寒假期間學生參加2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並持續滾動更新辦理戶外活動相關資訊,以利掌握戶外活動行程。

四、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國教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輪勤,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國教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23302810,傳真:(04)23302764。

五、檢附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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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cheskltw@gmail.com

No.26, Ln. 46, Zhonghua Rd., Zhongshan Dist., Keelung City 203, Taiwan (R.O.C.) Tel:02-24225530 Fax:02-2422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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