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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Latest News 本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徵選簡章
一、職稱: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算),惟應徵人員經本次甄選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三、報酬: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每月薪資約36,316元;勞保、健保、離職給與等悉按相關規定辦理
四、約僱期間:職務代理期間自甄選錄取報到日起至民國113年1月31日止;於本校護理師請假期間結束日
解職(惟若因經費來源不足即停止僱用)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停止僱用。
五、工作地點:基隆市中山區中華國民小學(基隆市中山區中華路46巷26號)。
六、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6-1及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三)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並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四)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其餘內容請詳閱本校徵選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