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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Latest News 檢送修正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相關QA各1份,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68088號函辦理。
指揮中心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並指揮中心解編,惟仍保留確診者0+n制度、防疫假別及建議戴口罩之場所等相關規定,教育部配合修正本管理指引並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整併納入,「宿舍防疫管理指引」自本管理指引施行日起停止適用。
教職員工生如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仍依指揮中心112年3月9日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並依本次修正指引之假別(「0+n各類適用對象假別」圖卡如附件)規定辦理。
請學校務必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如符合COVID-19篩檢陽性者,應主動回報學校,並依規進行教育部校安通報。
請持續維持環境清潔消毒、落實校內衛教宣導(例如:注意手部清潔、正確配戴口罩、遵守咳嗽禮節等)及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