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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Latest News 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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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64530號函辦理。
- 檢附教育部影本函文、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公告、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修正總說明、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修正條文、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修正規定、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修正對照表各1份,另衛生福利部已載於該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公告訊息」及「法令規章」項下。